本报讯 “不小心撞到了一条名犬,犬主人竟提出索赔708600元。”老张日前收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应诉的通知,看到了这么一大笔索赔金额。“春节后就要开庭了,心里还真没底。”今天,老张对记者说。

不小心撞名犬 要赔70万?
老张去年8月开车途经朝阳区来广营地区时,将一条走在街上的狗撞伤。据狗主人讲,这是一条很名贵的德国德赛尔牧羊犬,而且犬种很纯。经过双方几次协商,狗主人同意由老张赔付狗的医疗费用共计3400元。
本来此事已经告一段落,但在今年1月,老张意外地收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应诉的通知,狗主人就其将狗撞伤一事起诉到了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中的索赔金额包括狗的配种费50余万元和其他一些相关费用,共计70余万元。
据悉,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律师说法
亚太律师事务所的谢律师表示,我国目前尚没有针对动物因为人的过错造成损伤应该如何赔偿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家养宠物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谢律师告诉记者,撞伤一条狗不应该有如此夸张的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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