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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房喂猫遭邻居阻止

2006-1-4 15:39:04   来源:京华时报  进入论坛

  本报讯 (记者赵晓路)昨天,住在北新桥的任女士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请她遵守协议不在附近喂流浪猫。13日,任女士因为在邻居的屋顶上放猫粮喂猫,与邻居发生争吵,并引起了民警的介入。之后,她与邻居签下了承诺“不喂猫”的协议。

  “我喂了三年流浪猫。偏偏这家不让喂,猫都好几天没吃上饭了。”昨天下午,任女士拿着猫粮,在北新桥头条的一个居民院外喊着“黑咪咪”,但那只流浪猫始终没有出现。任女士说,她喂了这只黑猫有两个多月,每次猫粮都搁在附近的一处屋顶上,那里比较低矮,一伸手就能放上猫粮盆,“但这家不同意,我只好将喂猫的地方挪到了隔壁的房顶上,爬梯子喂。但现在这家也不许我喂了。”

  任女士说,13日晚,“和我一起来喂猫的老太太把猫粮搁到邻居房顶上,但很快就有4个人跑了出来,嚷嚷着不让喂。我还被对方一拳打中左胸,疼痛难忍。第二天一早我报了警,后经医院诊断为肌肉损伤。”

  18日晚,北新桥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对此事进行调解,对方答应赔偿了一部分医药费,条件是以后不能在附近喂猫。任女士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但前天,她走到这家院子旁,又忍不住爬上屋顶想把猫引远一点喂,“房主后来就报警了。”

  这户刘姓房主否认自家人打伤了任女士,他称赔钱主要是想让任女士不再喂猫。该房主抱怨说,自从任女士在这里喂猫以来,房子上的蓄水袋被猫给挠破了,房子被猫食的腥臭味弄脏了,自家人的休息也经常被猫跑来跑去的打扰。

  北新桥派出所的吴姓民警说,现在喂猫已经发展成治安事件,任女士既然答应对方不在北新桥头条附近喂猫,并在协议上签了字,就应该遵守承诺。“爱猫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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