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办理《养犬登记证》的程序
2006-8-27 3:06:19 来源:本站原创 进入论坛
办理机构: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4253998 84252865
申办对象资格: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
(二) 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 独门独户居住。 经登记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
单位养犬,应当符合下列用途之一:
(一)侦查、巡逻;
(二)科研、医疗实验;
(三)专业表演团体演出;
(四)动物园观赏。 经登记养犬的,必须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
申办材料:
⒈携带所养犬只的三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
⒉饲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⒊持区、县级以上动物防疫单位对犬只进行检疫、注射狂犬疫苗的有效政件;
办理程序:
养犬人到所在地公安分、县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先填写犬类登记申请表,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养犬登记费后,领取犬牌、《养犬登记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在重点限制养犬区每只犬限养费 500元;在一般限制养犬区每只犬限养费 200元。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50元。
办理依据: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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